Clash 入門設定教學
先匯入可用訂閱,再選擇規則模式與出口,最後啟用連線並檢查記錄。首次設定先完成這條主流程,暫時不調整 DNS、TUN 或複雜分流。
開始前:準備訂閱與現有網路
開始前,請先安裝用戶端,並準備服務提供者給的 Clash 相容訂閱連結或設定檔。用戶端負責讀取設定與轉送連線,本身不等於代理服務;只有安裝程式、沒有可用設定,無法直接連上遠端出口。訂閱連結通常是一整串網址,可能包含帳戶識別資訊,請妥善保管,勿貼到公開留言、截圖或線上轉換頁面。
先確認裝置能正常開啟平時可直接連線的網站,再開始匯入。若目前網路本身無法連線,訂閱下載與後續連線測試可能都會失敗,不容易判斷問題出在哪個環節。首次操作時只讓一個用戶端負責接管流量;若已安裝其他 VPN 或代理軟體,先中斷連線即可,不必為了測試立刻解除安裝。完成的標準是目標網頁能正常開啟,而且用戶端記錄能說明這次請求的路徑,而不只是看到開關亮起。
第一步:匯入訂閱並設為目前使用的設定
開啟用戶端,先前往設定、Profiles 或訂閱頁面。找到新增、建立或匯入入口後,選擇從 URL 匯入,將服務提供者給的訂閱連結完整貼到網址欄。名稱可填寫方便辨識的備註,不會影響連線。貼上後,確認開頭與結尾沒有多出空格、換行、引號或通訊軟體附帶的說明文字,再點選儲存、下載或匯入,等待用戶端回報結果。
匯入成功後,頁面通常會新增一項設定,並顯示設定名稱、更新時間或更新按鈕。接著還要點選該設定,或使用啟用、使用此設定等功能,將它設為目前使用的設定。只把連結存進清單,不代表核心已載入設定。可切換至代理頁面檢查:看得到這份設定定義的策略群組與節點,且沒有設定解析錯誤,才表示可以進行下一步。有些用戶端會自動選取新匯入的項目,仍建議再確認一次。
若拿到的是本機 YAML 檔案,請使用從檔案匯入功能選取檔案,不要把整段檔案內容貼進訂閱 URL 欄位。本機檔案通常不會自動向服務提供者取得更新;日後需要更新時,請依服務提供者的說明重新匯入或替換。匯入檔案後,同樣要確認已啟用。不要只憑副檔名判斷檔案是否可用:即使副檔名相同,內容也可能不是目前核心支援的設定格式。
匯入失敗時,先確認問題發生在哪個步驟
若顯示下載失敗、連線逾時或無法存取網址,先確認連結是否過期、服務提供者的網站是否能開啟,以及目前網路是否能連到訂閱網址。首次匯入時,用戶端可能尚無可用代理,因此不能預設能透過尚未建立的連線下載訂閱。若下載完成後出現 YAML 解析失敗、未知欄位或不支援的代理類型,請優先確認訂閱格式是否與用戶端核心相容;登入頁、錯誤提示頁及其他用戶端專用連結,都不能直接當成 Clash 設定載入。
不要反覆點選更新來代替排查,也不要把私人訂閱交給陌生人代為檢查。先記下錯誤類型,確認連結來源與所選格式,再重試一次。更多原因可參閱常見問題。完成這一步時,應同時符合兩個條件:設定清單中已出現匯入項目,代理頁面也看得到對應內容。確認後再選擇模式,避免繼續操作舊設定。
第二步:選擇 Rule 模式與實際出口
進入用戶端的模式設定,選擇 Rule、規則或規則模式。這個選項通常位於首頁、代理頁面上方,或設定中的運作模式區域。規則模式會依目前設定中的規則,判斷連線要直接連線、經過某個策略群組或拒絕連線,適合作為初次使用的起點。選好後先不要編輯規則檔,也不要同時調整多個模式相關開關;先讓原有設定正常運作,之後才有穩定的比較基準。
常見的 Global 或全域模式,會將進入核心且未經特殊處理的連線交由全域策略選擇,但不會自動讓裝置上的所有程式都進入核心。Direct 或直連模式則主要用於直連測試。也就是說,模式決定已接管的流量如何選擇路徑;系統代理或行動版 VPN 則決定哪些流量會進入核心,兩者是不同的設定。只切換成全域模式卻未啟用流量接管,瀏覽器仍可能完全繞過用戶端。
接著開啟代理或 Proxies 頁面,找到設定中負責主要代理流量的策略群組。名稱可能是節點選擇、代理、Proxy,也可能使用服務提供者自訂的名稱,並沒有全站統一的固定稱呼。點開群組查看可選項目,初次使用建議選擇一個明確的遠端節點。若選到的是另一個策略群組,還要繼續查看下一層的實際選擇;若最後指向 DIRECT,該連線就會直接連線,不能用來確認遠端節點是否可用。
先選擇一個可用節點,不必一味追求最低測試值
使用用戶端提供的連線或延遲測試,對候選節點測試一次。若逾時,通常表示測試請求未能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原因可能是節點無法連線、測試目標無法連線或網路暫時不穩,不代表整份訂閱已失效。可以換另一個節點再測,並保留能完成測試的選項。測試成功只表示當下測試路徑可用,仍不能取代後續的網頁連線驗證。
若設定中已有自動選擇、故障切換或依用途區分的多個策略群組,請先保留其他群組的原有設定,只檢查目前目標會使用的主要群組。不要為了方便上手,把所有群組都改成同一個出口,以免破壞服務提供者設計的分流方式。策略群組巢狀設定、自動切換條件與規則優先順序屬於進階內容,連線正常後可再閱讀進階設定手冊。完成這一步的標準是已選取規則模式,主要策略群組也有明確的實際出口。
第三步:啟動連線並開啟流量接管
返回用戶端首頁,確認核心正在運作。有些桌面版用戶端啟動後會自動執行核心,有些則需要點選啟動或連線;若介面顯示設定載入失敗、監聽連接埠被占用或服務尚未就緒,應先排除這些錯誤。核心未正常運作時,直接啟用系統代理可能會讓瀏覽器請求送到沒有服務監聽的本機連接埠,導致原本能開啟的網頁也無法瀏覽。
桌面版首次測試,請先啟用系統代理。開關可能位於首頁、設定頁,也可能在系統匣或選單列圖示的右鍵選單中。啟用後,使用會遵循系統代理設定的瀏覽器進行測試,不必立刻到作業系統設定中手動填入連接埠。若瀏覽器安裝了可獨立控制代理的擴充功能,或先前設定過手動代理、PAC,請先確認它們沒有覆蓋系統設定。開關顯示已啟用,只表示用戶端嘗試套用設定,不能單獨證明每個應用程式都會使用這項設定。
行動版通常需要點選連線按鈕,並在首次連線時確認系統跳出的 VPN 設定或連線要求。確認後返回用戶端,檢查連線狀態是否維持連線,而不是點下按鈕後立刻又變成未連線。系統顯示 VPN 圖示,只代表接管介面已建立,不等於遠端節點可用。若系統拒絕授權、已有其他 VPN 連線,或裝置管理政策限制此功能,請先排除權限或衝突問題,再繼續測試。
首次使用先不要同時啟用 TUN 或調整其他網路設定
TUN 會透過虛擬網卡層接管流量,通常需要額外權限與路由設定。桌面版使用瀏覽器進行首次驗證時,先用系統代理會比較容易排查;不要為了讓狀態看起來完整,同時啟用 TUN、修改 DNS 或新增防火牆規則。只有在瀏覽器已能正常使用代理,但某個不遵循系統代理設定的程式仍需要接管時,才依用戶端文件評估是否使用 TUN。行動版使用系統 VPN 介面,也不代表還必須尋找名稱相同的 TUN 開關。
啟用後,開啟新的瀏覽器分頁並瀏覽一次,觀察用戶端的連線清單是否出現活動記錄。終端機、遊戲與部分獨立網路應用程式可能不會讀取系統代理設定,因此不建議用它們進行首次測試。若瀏覽器可正常使用代理,但命令列仍直接連線,請先保留目前有效的設定,前往常見問題確認應用程式的接管範圍,不要反覆切換已正常運作的節點。此時設定、出口與流量接管三個環節都已連接,最後一步是檢查請求記錄。
第四步:確認網頁、規則命中與實際出口
先用瀏覽器開啟一個已知可直接連線的網站,確認基礎網路正常,再前往需要透過所選出口存取的目標網站。盡量開啟新分頁並重新載入,避免把先前已開啟的頁面或快取內容當成連線成功的證據。目標頁面能載入是第一層驗證,但還不足以確認實際使用了哪個出口;同一網站的主文件、圖片與 API 也可能符合不同規則。
接著開啟用戶端的 Connections、連線或記錄頁面,再次載入目標網頁,尋找對應的網域或目標位址記錄。各用戶端顯示的欄位不同,請優先核對目標、命中規則、策略群組與最終出口。若記錄顯示請求符合某條規則,並經過剛才選擇的代理鏈,且頁面正常載入,即可視為本次連線驗證通過。若明確顯示 DIRECT,代表該請求以直連方式處理,應先檢查模式與規則,而不是認定節點已生效。
需要輔助確認時,可使用可信任的出口 IP 查詢服務,查看這次查詢顯示的出口資訊。在規則模式下,查詢網站本身也會受到分流規則影響,因此結果只代表該請求的路徑;若查詢結果仍顯示本地網路出口,不能直接證明所有目標都未經代理。反過來,查詢到的出口有所變更,也不代表裝置上的每個程式都已被接管。請以目標請求的連線記錄為主,出口查詢為輔;兩者搭配比只看狀態按鈕更可靠。
驗證失敗:依設定、出口、接管的順序檢查
若完全沒有對應的連線記錄,先確認目前設定確實已啟用、核心正常運作,再檢查系統代理或行動版連線是否仍開啟。也要確認瀏覽器是否由擴充功能另外設定代理。沒有記錄有時只是清單篩選條件或保留時間造成的,請清除篩選,並在重新整理頁面時同步觀察。排除這些因素後,再判斷請求是否未進入核心。
若已有記錄但連線逾時,先確認記錄中的最終節點符合預期,再換一個可用節點連線至相同目標。只有單一網站失敗時,不要立刻修改所有網路設定;若多個代理目標都無法連線,再進一步檢查訂閱狀態、遠端節點與目前網路。遇到網域解析錯誤、憑證錯誤或連線遭拒時,請保留完整錯誤類型並分別處理,這些問題的成因並不相同。尋求協助時可以提供作業系統、用戶端名稱與重現步驟,但請遮蔽訂閱網址、帳戶資訊及其他個人資料。
驗證完成後,記下目前設定名稱、運作模式與主要策略群組選擇,之後每次只修改一項設定。開機自動啟動、定時更新、依應用程式分流與 DNS 最佳化都可稍後再設定,不必在首次連線時一次完成。若仍找不到問題,請參閱Clash 常見問題;若想了解規則集、Fake-IP 或合併多份訂閱,再閱讀進階設定手冊。只要目標網站正常開啟,且記錄中的連線路徑符合預期,本教學就完成了。